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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OUNCEMENT NOTICE
公告通知
广东隆达铝业有限公司扩建10万吨汽车轻量化绿色合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2026/05/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版)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依法不得公开。为此,我公司对报告书全本公示内容作特殊说明:本次公示对报告中涉及生产设备、原材料配方、生产工艺流程等核心商业秘密的关键内容予以删减不予公开;报告其余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亦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完整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A8fIkLZs-dfJVvxJZ285w 提取码: v6ic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隆达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区6号 联系人:敖青锋 联系电话:0763-6896239 电子邮箱:gdguanli@longdalvye.com
广东隆达铝业有限公司扩建10万吨汽车轻量化绿色合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2026/04/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版)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aIrXqIa9gRcN9kZ_QCPlQ 提取码:rux1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隆达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区6号 联系人:敖青锋 联系电话:0763-6896239 电子邮箱:gdguanli@longdalvye.com
天津新立中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96万吨铝合金液和铝灰渣无害化处理项目第二次公示
2026/03/30
天津新立中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96万吨铝合金液和铝灰渣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经进入尾期,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到本次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已于2025年7月8日取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天津新立中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98万吨铝合金锭/液和铝灰渣无害化处理项目备案的证明》(津开审批[2025]11580号),先后于2025年12月26日、2026年3月31日进行了备案变更(津开审批[2025]12132号、津开审批[2026]11336号),变更后的项目名称为:天津新立中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96万吨铝合金液和铝灰渣无害化处理项目。 项目名称:天津新立中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96万吨铝合金液和铝灰渣无害化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新立中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开发区西区泰民路58号 建设内容:该公司拟投资1565万元建设“天津新立中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96万吨铝合金液和铝灰渣无害化处理项目”(以下称“本项目”),本项目在新建厂房(3#扩建厂房)建设2条铝合金液生产线,主要新增设备为4台熔解炉、烤包器、除气机、燃气管道、布袋除尘器、前处理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设施。主要的生产工艺为以废铝、铝铸件边角料、金属硅、铜、镁等为原料,经过前处理,通过原辅材料检验、配料、熔化(不含铝矿石冶炼)、合金化、除气等工艺流程,加工铝合金液,该产品主要用于天津雄邦、天津渝江、天津汉特曼等客户使用生产汽车零部件,产能3.96万吨/年。 另在新建厂房(3#扩建厂房)内建设一条铝灰渣煅烧生产线,主要新增设备为煅烧炉、煅烧炉整体收尘罩、煅烧冷却桶、雷蒙磨、高速球磨、筛分机、布袋除尘器以及其他配套设施。主要的生产工艺为以企业自产的铝灰渣为原料,通过铝灰破碎筛分、高温煅烧(脱氮、固氟)、冷却、筛分的工艺流程,产生高铝熟料(三氧化二铝≥55%),该产品主要用作建筑材料、耐火材料和净水剂等领域的原材料,产能0.8万吨/年。新建试制车间和实验室,用途为原材料出成、辅料检测和成品检测。其他辅助工程依托现有工程。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废气: (1)铝合金液生产工艺废气 本项目熔解炉炉膛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SCR脱硝+湿法脱硫”设备处理后,最终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本项目熔解炉环境集烟(炉口)废气、前处理废气、扒渣废气、精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糗灰处理系统中炒灰废气、筛选废气由设备上方的集气罩收集,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4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高铝熟料生产废气 铝灰渣投料废气、雷蒙磨废气、球磨废气、煅烧废气、冷却废气、筛分废气、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新增的“旋风除尘+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SCR脱硝+湿法脱硫”处理后,经DA004排气筒排放。 (3)研发废气 质检室内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经新增“碱喷淋”吸附后,经新建DA005排气筒排放。 试制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新增的“旋风除尘+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SCR脱硝+湿法脱硫”处理后,经DA004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排气筒DA001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24)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DA002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氨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24)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DA003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DA004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铅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铜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4-2020)相应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排气筒DA005排放的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本项目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镍及其化合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氟化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厂界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标准限值要求;氨周界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与现有生活污水进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通过厂区总排口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污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预计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熔解炉、球磨机、滚筒筛、雷蒙磨、煅烧炉、破碎机、抛光机、滚筒筛、涡电流分选机、治理设施风机等,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根据分析本项目投入运营后,经预测,本项目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区域的相应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其中,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非有毒有害化学品原料废包装物、废耐火材料,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危险废物包括废滤袋、除尘灰、二次铝灰、废化学品包装、过期无效的废溶剂、实验废液、废润滑油、废油桶、沾染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三、环评报告书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天津市产业政策要求,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规划选址符合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气、废水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对污水处理站、危废间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设置地下水永久监测井,针对可能的环境风险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预计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四、公众查阅报告书方式、意见表的获取及其他相关事项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电子版的网络链接:http://www.lizhong.com.cn/;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lizhong.com.cn/;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5km范围内的常住居民;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全文的网络链接下载查看电子版报告书或联系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2)公众关心的本项目环保问题;(3)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的建议和要求。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新立中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开发区西区泰民路5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2-59889002 (2)评价单位: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联合信用大厦六层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122338409 邮箱:chenjinling@lheia.com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下载:天津新立中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公众意见表 天津新立中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96万吨铝合金液和铝灰渣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广东隆达铝业有限公司扩建10万吨汽车轻量化绿色合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2026/01/28
附件下载:广东隆达铝业有限公司扩建10万吨汽车轻量化绿色合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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